国家有颁布相关的法律条文对装修业主的权益进行保护,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就对装修保修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含了强制保修期的条款,在正常情况下,室内装修的保修期最低为两年,而对有防水要求的地方的防渗漏保修则是五年。
此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里还规定,在住宅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逐一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理应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而保修期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需了解的是,这是目前关于装修保修所具有的法律效用的强制规定,也是一个最基本的规定。
装修公司提供的保修服务必须满足这项规定,而信誉度良好的装修公司,其保修期限一般会比规定要长得多。
根据住建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之前,应当到房屋基层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办理开工审批。
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工荷载的要经房管人员与装修户共同到房屋鉴定部门申办批准。
1、阳光房本来就属于违章建筑,同意与否都不能改变其违章事实;
2、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3、建议:首先向物业投诉,要求其纠正行为,督促违章业主限期拆除。其次,还可以向所在小区业委会、社居委提请获得解决。另外,可以直接举报到城管部门,要去依法处理;
4、向物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委、房管局)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解决。
1、阳光房本来就属于违章建筑,同意与否都不能改变其违章事实;
2、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3、建议:首先向物业投诉,要求其纠正行为,督促违章业主限期拆除。其次,还可以向所在小区业委会、社居委提请获得解决。另外,可以直接举报到城管部门,要去依法处理;
4、向物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委、房管局)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解决。
优化审批程序
《工作细则》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分为申请受理、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制发许可文书等三个环节,有助于推进技术服务与行政审批分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审联验”的有关要求。同时,细化明确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的具体内容。
明确审批条件
《工作细则》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审批要求,取消对其他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有关消防的竣工图纸应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有效避免自由裁量权过大、审验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细化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内容
为落实《暂行规定》的要求,《工作细则》严格规范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内容和要求,明确开展特殊消防设计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明确资料上报、专家评审、通知备案等环节要求,落实评审专家责任。